从2007年7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取消或下调了超过了2000种商品的出口退税。对此,鞋业等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都反应,出口退税下调是“灾难性”的,由于出口产品在国内和国外双重征税,它削弱了中国鞋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一些出口鞋业企业不得不放弃大批订单,一些实力较弱的企业也因而接二连三倒闭。
1、什么叫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ExportRebates)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
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
一般来说,中国对出口商品都征收17%的增值税,所以完全彻底的出口退税,是要将出口商品在国内所征的增值税(17%)完全返还给企业。1985 年,中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时,采取全征全退的政策;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的也是全征全退的原则,后来因为财政压力原因逐渐下调出口退税,近年来又为了减少贸易顺差和优化出口产品结构而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以下降为主的调整。
2、下调出口退税
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在国际上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大多数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都是免征免退,或全征全退,即100%退税。
从2007年7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取消或下调了超过了2000种商品的出口退税。7月开始实施新的出口退税政策,目的是为了缓解我国长期以来的贸易顺差,减少贸易摩擦。
据统计,2007年1月—6月,我国贸易顺差已创纪录达到1125.3亿美元,其中,纺织服装顺差几乎占据了我国贸易顺差的“半壁江山”。而这次出口退税调整,服装、鞋帽、粘胶纤维都在调整之列,其出口退税率由以前的13%减低至11%。
出口退税下调是对出口鞋业来说是个灾难。出口退税降低对鞋业出口最直接的影响是压缩了利润空间,使企业成本压力增大。由于出口鞋在国内和国外双重征税,它削弱了中国鞋产品的价格优势。